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144 号公告附件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船舶载运货物舱单数据项填制规范》的相关规定,货物简要描述必须以“货物的 商品品名,及足以鉴别货物的性质的简明描述”的要求填制。凡通过我司航运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上直接订舱或发送预配舱单的客户,请严格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以下总结了几个经常出错的情况:
1、不能填写 SEE INVOICE、SEE ATTACHMENT 等类似字样;
2、不能填写纯单一字母、纯单一数字、纯单一汉字;例如:AAAAA,Bb 等、12345 等、树、皮等;
3、不能填写大类品称或过于笼统和模糊,分辨不出物货性质、功能等属性的品名; 例如:应正确填写 Dresses(连衣裙),却错误填写 Apparel(服装);
4、货物品名应该尽量完整正确填写,如品类繁杂或字符超长,可以选择最重要的货物,例如:货量最大、价值最高、危险性最强的填写在品名前几行。
请订舱人或舱单发送人务必引起重视,详细了解规定要求,并向自己的客户及时宣贯和传达海关总署公告文件要求。平时操作中注意货物描述的填制规范,自查自改,提升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后续如被海关核查到货描填写不规范,将面临无法出运或卸货,以及高额处罚。
※后附海关负面清单供参考,见下页。
民生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