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请人应当在船舶进出港口 24 小时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
为提升申报质量,规范申报时间,确保船舶按时靠泊及危险品货物安全卸船,我司再次重申船代船申报截单时间和申报规则:

*如遇船期变化,截船申报时间会做相应调整,具体请向 65158555-202 潘先生咨询。
凡超过截单时间,我司系统未成功接收到准确的货申报报文,该进口危险品货物将不做船申报。未做船申报的危险品货物无法正常卸船,系统 将自动判定为原船返回起运港。船代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和 风险。为保障客户利益,请务必能早尽早,积极配合提前申报。
真诚感谢贵司的理解,期待贵司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司的工作!
民生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日